初始审查申请:是指首次向伦理委员会递交的审查申请。符合上述范围的研究项目,应在研究开始前以“初始审查申请”的方式递交伦理审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申请的项目应得到研究管理部门的立项同意。
请确认项目的立项管理部门,申办方发起的药物临床试验、器械临床试验、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非注册临床研究、临床科研项目(研究者发起)均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立项,项目未经管理部门同意立项伦理委员会不予受理。
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 本中心接受的递交信格式为:PI签字的受理通知,后附系统导出的文件清单作为文件目录。请务必保证文件名称、版本及日期与实际递交文件的一致性,否则将影响审查意见中的文件名称(无法后续修改)。
2. 请先在CTMS系统中填写申请并上传文件,上传文件为盖章版的pdf扫描件,文件需签字的必须为签字件扫描件。尽量将文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如文件有对应的版本及日期,必须在系统中填写完整正确,以免审查意见中产生错误。
3. 请关注CTMS系统进程,形式审查退回后请按要求修改,形式审查通过后请打印受理通知,并尽快将1份纸质材料送伦理办公室,纸质材料接收后进入正式审查流程。
4. 纸质材料请装订成册(详见送审文件装订要求)。纸质材料请附系统导出的文件清单,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一致性声明(点击声明名称下载模板),文件的内容、名称、版本与日期必须与CTMS系统中对应一致,安排审查以纸质材料签收时间为准。
5. 若受理通知中审查形式为会审,请在会审前3个工作日内将汇报ppt 及汇报人联系方式发送至 sdfeyec@163.com。
(以下清单及表格点击名称即可下载)
1.药物临床试验,请参照药物临床试验初始审查申请清单,并填写临床试验审查申请表
2.器械临床试验,请参照器械临床试验初始审查申请清单,并填写临床试验审查申请表
3.诊断试剂临床试验,请参照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初始审查申请清单,并填写临床试验审查申请表
4.非注册临床研究,请参照非注册临床研究初始审查申请清单,并填写临床试验审查申请表
5.临床科研项目,请参照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初始审查申请清单,并填写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审查申请表
6.本院已加入“苏州市医学伦理联盟”,如符合联盟要求的项目可参照苏州市医学伦理审查申请文件清单,并填写苏州市医学伦理初始审查申请表递交初始审查申请。
7.若符合免除知情同意的条件,请填写免除知情同意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