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畴
已在本机构立项的临床试验项目,如需办理“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材料出境审批、国际合作临床试验备案、信息对外提供或开放使用备案”相关手续。
2、 申请
2.1 立项通过后,申办方/CRO在CTMS系统上提交人遗办申报文件盖章申请;如不涉及,请提交不涉及人遗办申请说明;
2.2 申办方/CRO提交纸质盖章版《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申请表》(表格请在下载中心下载);同时提供报批申请书一份;若本中心作为牵头单位,还需申办方/CRO提供各参加单位的委托函;
2.3 主要研究者审核申办方/CRO提供的报批申请书,并在《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申请表》上签字;
2.4 医院统一社会代码证:1210000046695632XL,法人代表姓名:徐博。
3、 盖章
机构办审核申办方/CRO和主要研究者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至医院办公室进行承诺书纸质版盖章。承诺书盖章大概需要两周左右时间。
4、 获得人类遗传资源批件后的管理
4.1项目获得科技部批准后,申办方/CRO将人遗办批件及最终报批申请书交予机构办备案;
4.2 申办方/CRO将人遗办批件上传至CTMS系统。
5、 学习
所有获得遗传资源批件的项目,申办方/CRO与研究者共同在启动会上学习遗传资源批件内容,并严格按照批件内容处理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