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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公告
时间:2024.01.30

一、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核工业总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纪要》(核总院纪要〔2022〕68号)

二、评估机构选聘方式

依据《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采购管理规定》(版次:7)从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中通过抽签方式抽取三家评估机构,对其评估服务报价进行比较,选取价格最低的单位为我院浒关院区医疗综合楼内门面房租金评估单位。

三、评估机构资质

京财资评备[2022]0098

四、评估师资质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8月10日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接受委托

评估公司与我院洽谈,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评估工作各方参与人工作配合和协助等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达成一致,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拟定评估计划。

(二)前期准备

针对本项目特点和资产分布情况,评估公司制定了资产评估方案,组建了评估团队。

为便于我院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提交资产评估资料,评估公司对我院相关配合人员进行了资产评估资料准备工作培训,并指派专人指导我院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验证资料,对资产评估资料准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现场调查

1.资产核实

1)指导我院填表和准备应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指导我院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地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我院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我院对“资产评估明细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我院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我院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资产的产权进行了调查,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资料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

2.尽职调查

对拟出租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出租资产的使用状态;

2)我院的出租计划;

3)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资料收集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六)内部审核

根据评估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六、评估报告摘要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我院的委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对位于苏州市虎丘区的三套不动产租金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为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拟出租资产事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持有的三套位于苏州市虎丘区不动产租金市场价值。

评估范围: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持有的三套位于苏州市虎丘区不动产。

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15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市场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评估结果汇总表

序号

房屋名称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租金单价(元/㎡·日)

租金总价
(元/年)

11

住院处1楼北侧房屋(住院电梯东边第一间)

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兴贤路 28号

35.60

3.60

46,780.00

22

住院处1楼北侧房屋(住院电梯东边第二间)

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兴贤路28号

57.00

3.54

73,650.00

33

门诊1楼西南侧第三间房屋

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兴贤路 28号

74.00

3.49

94,260.00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1.本次不动产租金评估结果为含增值税的毛租金,不包含物业服务费、水、电、暖气费等,且不包含其他相关交易税费。

2.本次评估范围的3间房产均未办理不动产产权证,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产权承诺函,承诺委估房产来源合法,不存在权属争议,如因产权产生纠纷,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其面积由委托人根据现场测量情况结合平面图进行申报,对委托人申报的面积,评估人员进行了核实后以委托人申报面积进行评估,如未来办理相关产权证书时其面积与申报面积不符,评估结果应根据产权证书载明的面积进行调整。

4.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产实际用途为商业。

5.“财产范围”设定为“纯粹”、“干净”房地产;“租期”设定为长租,即六个月及六个月以上;“付款方式”设定为押一付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七、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八、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欢迎公众对公示内容发表意见或建议。联系方式:0512-67783707。院方将对公示意见进行汇总并处理。如无异议,五个工作日后即为公示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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